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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办理(排污许可证办理时间)

食品排污许可证怎么申请?

1、注册、登录: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2、填报并公开信息:实施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可在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申请前信息公开。

3、提交书面申请: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表、承诺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等材料。

4、审核发证: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建设工程排污许可证哪个单位办?

建设工程排污许可证哪个单位办?

建设工程排污许可证应该由建设单位主体发起办理,任何的项目在工程建设初期都应该到当地的行政审批部门主管环保相关政策的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排污许可证等,目前,好多城市都有行政服务中心,都是一条龙办理,因此,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排污许可证,可以到行政中心进行咨询

工程工地排污手续是由开发商也主单位到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局去办理排污许可证,每个工地项目立项的时候都要做环评报告。开工之前必须到环保局办理排污许可证,到城乡建委办理开工许可证。现场排污的东西必须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方倾到,污水排放必须修建废水处理池达到排放标准才允许排进市政排污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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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排污许可证,首先要在住建委备案,并报环保局报批,

新建小区排污许可证怎么办?

应将新建小区排污的设施和防治污染措施,及排污量等有关资料文件向环保部门申报,办理小区排污许可证,有了许可证方能排污,因此,新建小区都会按照环保安全防治污染的要求和标准,建立和设置排污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排污措施,使排污达到环保安全要求和标准。

新建小区申领排污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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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

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

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

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

材料提交后,由环保部门核查,符合条件就发排污许可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建小区去住建委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

排污许可证发证依据?

《条例》从明确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和类别、规范审批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工作予以规范。总体框架基本延续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但有些细节的变化还是值得引起思考的。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成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条例》“第十一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二)……”

相对于《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条例》中删除了“有关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下简称证明材料)”这句话,把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作为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必要条件。在过去几年的发证过程中,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是通过类似的“证明材料”来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在《条例》正式实施以后,上类企业的发证依据是否充分,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就法规的层面来讲,“证明材料”并不能算是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范畴,但是否可以继续作为排污许可证申请的依据,或许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具体解释。

出现了“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依照原来的规定,排污单位在获得排污许可证后,如果登记事项或排污事项发生变化的时候,要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变更。而在新的《条例》中,对变更的内容做了较大的调整,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以及排污行为发生变化的时候,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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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可见原来很多属于变更情形的,在新要求中都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并且在相关的罚则中也有了对应的要求。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将受“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基本上与“无证排污”是相同的处罚力度。

排污单位上报数据可作为是否超证排放的证据。

《条例》中将监督检查单独列为一章,这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排污许可证的执法程序手段,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第二十九条中,对近年来一直没有认定的“环境执法证据”问题做出了解释。

“《条例》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通过现场监测、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获得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数据,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过许可排放浓度的证据……”

这就是说,除了在线监测和现场监督监测之外,排污单位本身在平台上通过执行报告、监测信息发布或是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时主动上报的污染物排放信息,都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过许可排放浓度的证据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本题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应该是指《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2018),是2018年2月8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它规定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和实际排放量的确定与核算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原则等要求。

环保排污许可证是要怎么办?

排污许可证办理有关规定2006一、法律依据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二、受理范围 全市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三、需提供的材料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环评报告和“三同时”验收材料;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一控双达标”验收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4份。我市列入省163家重点污染企业的19家企业需填写申请表4份(名单见附件1);市属企业填写2份;市属以下企业填写3份(填表的具体要求及格式见范本)。3、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包括生产情况(产品、产量、水耗、能耗、排污情况等),生产工艺及示意图,各产品的生产周期、排污节点及排放规律,清洁生产水平,企业上年环保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年工作计划。4、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1份。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需提供当年的监测报告,其他企业可提供上年的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监测须由企业向污控处或县、区环保局申请,由污控处或县、区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经现场踏勘后制定监测方案,经市局污控处审核同意后,监测部门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监测。5、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份。排污单位须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排污单位提交的申报数据经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审核认可后,方合法有效。四、企业提出申请市属以下企业报送当地环保局初审,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直接报市环保局污控处审核。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对于市属以下企业,县(市、区)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有效的监测报告、《排污申报登记表》及该企业的环保表现,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对于市及市属以上企业,市环保局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市属及以下企业审核、发证;对于省重点污染企业,市环保局签署审核意见后,由企业报送省局审批。 六、审批原则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国家严禁建设和明令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国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项目,按期限要求办理。七、排污许可证的变更1、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必须在变更前15日内向市、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更改许可证内容。 2、排污单位因破产、关停等终止排放污染物,必须在7日内交回排污许可证。八、审批时限市环保局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单位出具申请受理凭证(格式见附件2),并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发放正式(临时)排污许可证、重新核定排污状况或上报省局的决定(因企业原因造成未能按要求到现场核查耽误的时间扣除)。对不符办理条件的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格式见附件3),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及其享有的听证权利。在排污许可证审批过程中实行办事公开制,确保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实行“A、B”角负责制,做到工作无缺位。

养殖排污许可证怎么办?

& &企事业单位填报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纸质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 环保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

&办理排污证要不收费,办理期限为30工作日。

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塑料颗粒排污许可证怎么办理?

塑料加工厂老板本人亲自带上身份证和居住证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地环保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填写许可证申请书,办理人脸识别认证手续,审核通过后交80元手续费和工本费,两天左右就可以领取到“排污许可证”,也可以登录当地环保局网站预约,预约成功后再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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