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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轼的资料(关于苏轼的资料简介)

关于苏轼的资料 苏轼的简介

1、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

2、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进士及第。宋神宗时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宋高宗时追赠太师;宋孝宗时追谥“文忠” 。

3、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4、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枯木怪石图卷》等。

关于苏轼的资料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 。汉族,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

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进士及第。宋神宗时曾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受诬陷被贬黄州任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曾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

苏轼是宋代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并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其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亦善书,为“宋四家”之一;工于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等传世。

苏轼的资料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仁宗嘉佑二年(1057)考取进士。历任福昌县主簿、文理评事、殿中丞等。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杭州通判。转知密、徐、湖三州,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作诗讽刺新法,被捕入狱。出狱后被贬黄州,再徙常州。哲守即位,旧党执政,苏轼被召还朝,起为翰林学士。苏轼在新法推行时虽上书神宗表示反对,但对“裁减皇族恩例,刊定任子条式,修完器械,阅飞旗鼓”等裁抑贵族特权、增强国防力量的措施,却表示赞同。多年来作地方官的经历,使他对社会矛盾和新法的某些好处有进一步了解。这时司马光要废除一切新法,他则主张:“较量利害,参用所长。”反对执政大臣一意孤行。又因此受到旧党程颐的攻击。元祜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徙颖州、扬州、定州。八年,复行新法,时新党已变质,他又被贬至南疆的惠州、琼州、昌化等地。徽宗即位、遇赦北还,次年卒于常州。

苏轼,北宋中期的文学巨匠,所谓“唐宋八大家”之一。文艺才华颇高,散文、诗、词、书、画等,成就都很高。其词作多为怀古伤今,咏史咏物,说理谈禅,书怀言志,农村风光,抒情叙事等等,冲破了晚唐,五代以来词为“艳科”的旧框框,而容纳了丰富的社会内容,扩大了词的领域。形式上力图不受音律约束,使词离开音乐而独立存在。许多词作豪迈奔放,慷慨激越,南宋辛弃疾继承并发展了苏词风格,形成了“苏辛”豪放词派。著有《东坡全集》一百多卷,遗留二千七百多首诗、三百多首词和许多优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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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的资料

苏轼(1037~1101)宋朝人,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谥号文忠,享年64岁。南宋高宗朝,赠太师,追谥号“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汉族,是父亲苏洵的第五个儿子,是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诗人、词人。嘉佑二年(1057)与弟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佑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佑八年(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属江苏),年六十五,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他与他的父亲苏洵(1009~1066)、弟弟苏辙(1039~1112) 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三苏”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 》等。在政治上属旧党。豪放派词人。

【苏轼生平】

他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愤”的“苏老泉”。苏洵发愤虽晚,但用功甚勤。苏轼晚年曾回忆幼年随父读书的状况,感觉自己深受其父影响。当然,假若没有苏洵的发奋读书,也就不可能使苏轼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学大家。

嘉佑元年(1056年),虚岁二十一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阴差阳错地高中进士第二名。

嘉佑六年(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忧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年)服满还朝,仍授本职。他入朝为官之时,正是北宋开始出现政治危机的时候,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危机,

此时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苏轼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绩显赫,深得民心.

这样持续了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苏轼坐牢103天,几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而此时苏轼经此一狱已变得心灰意懒,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城东的一块坡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起的。

苏轼的资料。

东坡居士苏轼简介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人称其为“苏东坡”。汉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时为眉山城)人,祖籍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词人、诗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词人代表。其诗,词,赋,散文,均成就极高,且善书法和绘画,是中国文学艺术史上罕见的全才,也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上被公认文学艺术造诣最杰出的大家之一。

其散文与欧阳修并称欧苏;诗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名列“苏、黄、米、蔡”北宋四大书法家之一;其画则开创了湖州画派。  

苏轼,又名苏东坡,史书记载苏轼身长八尺三寸有余。苏轼为人宽大如海。苏轼是苏洵的第五子,嘉祐二年(1057年)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年),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并非完全不同意,还是有部分认可的,前期反对,后期深入民间,了解到新法的好处,转而赞成新法的好的方面。),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年),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二品),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州市区),再贬昌化军(今海南儋州市)。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卒于常州(今属江苏),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享年六十六岁。他与他的父亲苏洵(1009年—1066年)、弟弟苏辙(1039年—1112年) 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

“三苏”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分为唐二家和宋六家)】。作为杰出的词人,开辟了豪放词风,同杰出词人辛弃疾并称为“苏辛”。在诗歌上,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苏轼的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前赤壁赋》与《后赤壁赋》等。在政治上属以司马光为领袖的旧党。在书法方面成就极大,与黄庭坚、米芾、蔡襄(也有学者认为是蔡京)并称“宋四家"。

苏轼的资料简介50字?

宋代文学家、书画家。原名苏轼,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眉山三苏之大苏。出身于寒门家庭,幼年承受家教,深受其父苏洵的熏陶,母程氏也曾"亲授以书"。既长"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

生平与思想 嘉□元年(1056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应举,次年与弟辙中同榜进士,深受主考欧阳修赏识。后因奔母丧回蜀,嘉□四年始沿长江、经江陵再度赴京。嘉□六年应中制科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这期间苏轼针对财乏、兵弱、官冗等政治弊端,写了大量策论,要求改革。 苏轼凤翔任满,其父苏洵于汴京病故,他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初还朝任职。其时神宗用王安石变法,苏轼的改革思想与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有许多不同。如王安石主张"大明法度",多方理财,并迅速向全国推行新法。苏轼则强调择吏任人,而反对"以立法更制为事"(《策略》第三);主张"节用以廉取",而不赞同"广求利之门"(《策别》十八);他还提出"欲速则不达","轻发则多败",在兴革步骤上力主稳健,因此,他连续上书反对变法。由于意见未被采纳,请求外调,自熙宁四年至元丰初期他先后被派往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地方官。在这期间,他曾经惩办悍吏,灭蝗救灾,抗洪保堤,对邑政进行了某些改革,收到了"因法便民"之效。

苏轼不满意变法,尤其当看到新法推行中的流弊时,"不敢默视",时时"缘诗人之义,托事以讽"(《东坡先生墓志铭》)。王安石罢相后,何正臣、舒□、李定等新进官僚却从苏轼诗文中深文周纳,罗织罪状,弹劾苏轼"指斥乘舆"、"包藏祸心",因于元丰二年(1079)把他从湖州逮捕,投入监狱,勘问他诽谤朝廷的罪行,这就酿成北宋有名的文字狱"乌台诗案"。经过几个月的折磨,苏轼侥幸被释,谪贬黄州。在元丰时期的贬斥生活中,他虽被迫表示要闭门思过,但并未缄口搁笔,他仍然关心现实,同情人民,写了不少有价值的作品。元丰七年,苏轼改贬汝州,离黄州北上时,路经金陵,曾拜会退休宰相王安石。两人政治见解虽有分歧,但还保持了私交,共游蒋山,互相唱和。

元丰八年神宗病死,哲宗年幼,高太后临朝,次年改元元□,起用旧党司马光执政,苏轼被调回京都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等职。他不同意司马光"专欲变熙宁之法,不复校量利害,参用所长"。在罢废免役法问题上与旧党发生分歧。苏轼认为差役免役"二害轻重,盖略相等,今以彼易此,民未必乐"(《辩试馆职策问札子》),这又引起了旧派疑忌,元□四年,出知杭州。六年召回,贾易等人寻隙诬告,苏轼"七上封章乞除一郡"(《乞外补□避贾易札子》),先后被派知颍州、扬州、定州。苏轼在杭州,曾减赋赈荒,掘湖修堤;在定州,曾整饬军纪,加强边备。在元□保守气氛充满朝廷的时代,他仍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断进行某些兴革。

绍圣元年哲宗亲政,新党得势,贬斥元□旧臣,苏轼又成为这些新贵打击的对象,被一贬再贬,由英州(今广东英德)、惠州,一直远放到儋州(今海南儋县)。尽管当时"饮食不具,药石无有",条件极为艰苦,苏轼却能"食芋饮水,著书以为乐"。并对惠州百姓和黎族人民流露了深厚的同情。直到元符三年(1100)宋徽宗即位,他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七月死于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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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的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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