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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怎么防止被坑电费(租房电费不合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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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租房的水电费那么贵,有没有省钱的小妙招教教我

水电费贵是房东太黑,把自己所用的水电全部加在租客身上,甚至还赚钱,要想省只能节约用水用电。

租房子怎么避免上当受骗

通过身边朋友介绍直接找到房东。这种情况是比较靠谱的,在租房前先问身边认识的人和身边的朋友,看是否有认识的房东有房源。

询问小区保安。小区保安一般对小区房源情况比较了解,所以在租房前可以先到心仪小区的保安亭打听以下。

通过网络租房平台。现在有很多这样的平台,房源信息很多,但是有很多并不是房东直租的,所以这种方式还需要承租人仔细辨别。

租房子注意事项

租房前核实清楚房屋本身是否能够出租,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在租房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现状,比如关注房屋的权属是否有争议,是否存在抵押或者保全的情况,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建议慎租。另外签合同前务必要求出租人出示房产证原件、出租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本等,仔细核实。

现实中,租房的形式有口头约定的也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但是采用口头约定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争议,谁也说不清。所以建议承租人即使是租期短,最好也要签订书面合同。毕竟口头约定对方很有可能出尔反尔,白纸黑字才更加保险。

合同内容尽量细化。比如明确房租的支付数额、方式、期限,双方的违约责任,自然物品的消耗由谁置换等问题,不要所有条款都大而化之。入住前应该在房东的陪同下检查房屋设施、家具、电器等,确保这些东西完好无损。如果不是完好无损的,应该在合同里注明。合同尽量详细一点,不要怕麻烦,现在多一事,日后就少一事。

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很多人租房时认为租赁合同无关紧要,只是走个形式。殊不知这种想法很有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防人之心不可无,出租方很有可能在合同中设置一些对己方有利,对承租人不利的条款。比如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房屋家电、器具损坏的,均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外即使是格式条款也要仔细阅读。

定金问题。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交付后,承租人违约,则其交付的定金出租人可以不予退还。而如果出租人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承租人交付的定金,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0%。提醒大家租房的时候不宜交过多的租金,万一因为自身原因不想租了,对方是完全可以不退的,多交定金就会让自己受到更多的损失。

“押一付三”是当下房屋租赁市场的普遍现象,即承租人租房时一次性提前支付4个月的租金。法律上对于这种“押一付三”的租金支付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此种租金支付方式对承租人有一定风险。“押一付三”的情况下,务必要把所付租金的数额、性质、退还条件等在合同中具体写明,交钱时让出租人写收据,同时最好将租金转账到出租人的个人账户,整个过程最好录音或者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

警惕二房东。法律上,二房东如果将租赁房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或承诺。因此承租人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出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此外,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承租人会承担较大风险。

交接手续。入住之前一定要与出租人办清交接手续,例如以前的水电费、物业费是否交清,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要求出租人当面清点家居用品,比如有几把椅子,家具哪里缺个角等,这些都要写明并让出租人签字;与出租人确认水表、电表的具体数字,扣款的时候仔细核对,以免替别人付账单。

在东莞租了个房子一个月后房东要我1000多电费 也没有什么电费单 我感觉被坑了 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

根据您的描述,

1、您有可能属于转供电用户,从2018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如您是租户,有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致电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

2、如您是广东电网的用电客户,供电企业严格按照电价管理部门规定的电价向用电客户销售电力并计收电费;您可通过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资讯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和城市点击“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最新的电价信息。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次租房怎么避免被坑

关于我的第一次租房,其实还是有蛮多话想说的,这其中既顺利也坎坷,有朋友的关心及找房的焦虑,所以才想写一篇关于租房的避坑指南。是合租还是整租,如何找房,签合同的注意点等等等等,第一次租房的小白们,希望我的亲身经历能对你有帮助。

首先,要确定好你是想合租还是整租,因为这也直接的决定了你租房的预算。因为考虑到和陌生人合租需要考虑的一系列问题,以及我个人更喜欢独处,看书写作不想被人打扰,所以一开始我就决定了要整租。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肯定也有小伙伴是比较外向,更喜欢热闹一点的,所以具体决定整租还是合租这个问题,也要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资金、性格等原因来决定选择合租还是整租哦。

然后是找房。这一点也是我十分焦虑的点,因为是第一次租房,我毫无经验,一开始下载了好多找房app,海量的租房信息看得我眼花缭乱。看晒出来的图片,我也确实收藏了不少准备一家一家去看房,但是真的线下去看房时却发现:

一是很多都是照骗,实物严重不符。

二是价格也并不是app上的价格,很多app上的价格是第一月的优惠价,后面开始就不是这个价格。

三是很多网上挂出来的房子实际上已经租出去,但是中介为了约人出来看房,故意不下架,然后约你出来后再说去看其他房子。

四是让你去中介登记后再带你去看房,实际上是骗你交信息费,房屋信息基本上是假的。

自己看了一天房确实心力憔悴,跟好友聊起这个事来,因为我租房心切,他们决定第二天陪我一起线下看房,这里我也确实要感谢我的好友,缓解了我的焦虑,让我突然有了底气。

线下看房。因为他们有租房经验,所以一来就直接切入重点,线下找大中介公司直接看房。像我这样的小白,还好绕的路还不算多。我们先确定了要租房的大致位置,离工作地3站内的公交/地铁可达的地方我都可接受,然后我们找了一家线下的中介公司直接在他们系统内查看附近符合要求的房源。最后锁定的一套整租是个单间配套,房东离这边很远,不愿意过来看房,除非看完房你必须要租房,所以她让我们尽量通过电脑上的房源照片确定好,因为价格还算合适,我也急需租房,所以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请房东过来一起看房。这里也要提醒大家,这种选择是有风险的,并不一定就会押到宝,如果房子和图片上差距很大,那你也没有后悔药可吃,所以大家还是要慎重。

签合同。如果你已经确定了要租下,签合同前要注意检查以下事项:

一是房屋的设施设备是否有坏的,有的话记得拍照留证据,和房东沟通好如何修理;

二是查看热水冷水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三是水费电费物管费上一个租客是否缴清,最好记录水、电的度数表,第一次缴费时可以核对。

如果以上都没有问题,接下来就是正式签合同,现在租房大都采用网上签合同,双方沟通好相关事宜,比如租金多少,租多久,续租的问题,就可以签合同了。但是注意,合同一定要认真多看几遍,有问题一定要提出来,有双方共同沟通的需求一定要写进合同备注里,这些也是怕后续房东不认账,算是保障我们的权益吧。

关于入住。如果不是新房,那第一次入住前免不了要打扫房间。这里有两个选择,一是个人打扫,辛苦一点;二是找保洁公司,打扫更干净彻底。两种方式其实都是可以的,但是我个人选择了第二种,因为我想更省时省力一点,我租的房子并不大,单间配套,40平左右,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这类的打扫套餐,其实挺多的。我在网上团购一个2小时的打扫套餐也才100不到。当然,房子越大需要打扫的时间越久价格会越高,这一点也可以视情况和个人接受度来选择哦。

第一次租房,我认为我是幸运的,虽然第一天走了弯路,但好在有朋友的帮助,并且房东人也不错,合同签一年还给我免了一个月房租,并且第二年开始房租每个月还减100。第一次租房的小白们,如果实在没有主意,多找身边的朋友沟通沟通,特别是女孩子,尽量还是找朋友陪同看房,毕竟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对于那些免不了踩坑的地方,希望我的经历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也能给你带来好运。

租房注意哪些问题防止被坑

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1、确定拟承租的房屋是合法建造的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2、查看房东的身份;3、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签的,视为是不定期租赁,但是租赁期在6个月以下的可以不签书面合同;4、确定房屋上是否存在其他权利,如是否被抵押;5、检查房屋的现状和质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如何规避租房陷阱?

各位粉丝: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集中接到了不少来自粉丝的投诉,说自己遭遇了黑中介漫天要价、房东随便涨房租、二手房手续办到半截买主说不买了等等。

比如下面这位粉丝。

遇到这种事情,谁都会很糟心。最近,【京房字】又筹备了一个小的公益项目,请住建部、公积金中直分中心的常年法顾青葵律所,给大家讲讲买房、租房、遗产继承、赠与、夫妻财产分割的事儿。

下面先说这一期内容吧。

PART 1这些情形下,租房合同无效!

大家在租房的时候,最重要的事情不是看房,而是签合同。那么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合同本身无效的雷区。

1、出租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可能无效。

出租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是指出租人没有权利出租房屋即出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其出租的房屋在未经真正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京房字】提示您注意,现在北京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二房东”。对于“二房东”来说,如果他和房主签的合同里允许他转租、分租,那么可以;如果房主没有允许他转租,那么意味着您即使和他签了合同,到时候房东一发现,直接通过报警、诉讼等途径要求您搬离,您是没有权利和房东“维权”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应当是对其出租的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但是现实生活中承租人往往不核实出租人是否是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请大家注意哈,房屋出租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出现了矛盾或者真正的房屋权利人出现后,因为出租人不具备主体资格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处于被动地位其权利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也难以救济。

特别提醒!承租人可能面临被真正的房屋权利人赶出租赁房屋或承担装修费用产生的损失,承租人支付给“假”房屋出租人的租金等费用也难以收回。

2、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可能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按照以上两款法律规定,未经验收的建筑物交付使用并进行出租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可能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这一点,【京房字】粉丝遇到的可能比较少,但经过志愿者小组整理案例,确实也有些投诉说自己租的是“临建”,或者是小区没盖完的房子(汗)。所以一定要小心。

3、违建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可能无效。

这里定义的违建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

给大家做个科普,违建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擅自建造房屋;

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

4、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可能无效。

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第4条,【京房字】专家组也第一次听说。目前看来,这一条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比较难,对租房用来经营的企业更适用吧。

PART 2签合同之前,擦亮眼看清这些

1.出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作为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时,一定要查看并留存出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房屋使用权的原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同时将上述证件附于房屋租赁合同之后一并盖章签署。

在这里,【京房字】也要提醒各位,别还没定神就慌里慌张要签合同。对对出租人是不是产权人或者配偶,对对二房东和房东签署的合同里有没有让他转租。虽然环节多一步,没准也会涨点租金,但总比你交了房租就被赶出来租金中介费都不退的好。

对出租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主要是看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是否有共有权人及共有权人是否同意、房屋是否设立抵押权、是否已经进行其他处分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

2.对租赁房屋的准确描述

合同中应阐明租赁房屋所处的准确位置(如门牌号)以及租赁物的概要情况,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楼层等,最好附图说明。此外,要对租赁物作完整全面地描述。

【京房字】收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是有个人租了个门脸儿想做生意;结果祖上之后他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比当初房东说的面积小了三分之一。后来这租户打官司赢了,房东要退他多收的租金。

3.租赁房屋用途

在租赁房屋前,应首先核实租赁房屋房产证上所载的用途,以防止租赁协议上约定的用途与所载用途不一致。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如果房东不同意你把住宅用于经营,那你说我租了就开个小工作室,房东借此拒绝让你再用,你也是没办法的。

4.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应写明租赁期限及具体的起止日期。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日起不得超过20年。

这一点其实还要提醒各位,有些开发商把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长租”了,租期也不能超过20年。

5.租赁房屋交付

审查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房屋移交方面的约定,如是否有关于租赁物的移交状态、移交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及移交时间等约定。

这一点,【京房字】遇到过一个粉丝特别惨的案例——她租房子的时候屋里特别高大上,又是三菱空调又是索尼大法电视又是高级家具的。等她收房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变成了从二手市场上提供的便宜货。

在此特意提醒各位,租赁合同后头的附件里,一定要写清楚都有什么家电家具、要写好牌子型号,以防万一!

6.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承担

律师建议,审查有关租金的约定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额以及租金支付期限、支付比例、支付条件等是否明确;

二、租金包含的范围及租期内的物业管理、水、电、供暖等费用承担及支付约定是否明确;

这一点特别提示一下租房新手。如果你们要在房子里过冬,那一定要看好供暖方式,虽然通常情况下市政供暖和集中供暖费用是由房东出,但实际上北京市还存在大量的自采暖。如果你租了这种房子,自采暖所用的电费、天然气费,一般情况下是租户承担。

三、是否有关于租金以外其他费用承担责任的约定。

如:“对于除合同所列明的租金、杂物以及本协议明确规定需由承租人承担和(或)支付的费用外,出租人保证不再要求承租人为承租租赁物因任何原因承担和(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7.租赁房屋维修义务

审查合同是否有关于房屋维修、修缮、更换和改良的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当租赁物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时,出租人应负责对租赁物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请看清楚哈,正常的维修、损耗,都应该是房东承担。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维修期间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生活,且应约定如维修时间超过一定期限仍未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减少相应数额的租金。

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维护、维修”部分应约定出租人与求租者两方的责任,保证在租赁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在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约定设备在自然损耗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故障时,两种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以有效避免出租人和求租者因为物品损坏带来的纠纷。

8.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情形

审查合同时,注意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当供电、空调、供暖等一项或多项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影响承租人正常生活时,承租人有权拒付相应期间内的租金及水、电、空调等相应使用费,如果上述情形持续时间或累计时间达到一定时限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租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9.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

房屋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

在合同中应约定合同解除的各种情况,其中细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单方解约的几项权利,比如出租人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等等,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再次提醒,千万别嫌麻烦!千万别抹不开面子不好意思!一定仔细看看这些条款,才能和房东好聚好散!

10.押金的支付与返还

房屋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承租人支付相当于数月租金的押金给出租人,押金主要用于(1)担保租金的支付,防止欠租;(2)对房屋的合理使用,防止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害;(3)防止拖欠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对出租人而言,一般收到押金后才交付出租房屋。在退租时,租赁双方应检查房屋状况,除房屋和设备的正常损耗外,如不存在损坏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11.承诺保证条款

租赁合同中一般应有出租人有权出租租赁标的物的保证条款,出租人应保证租赁标的物在交付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其他纠纷,且应保证没有第三方就此主张权利。交付后如发生产权纠纷或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则在保障承租人权益的前提下,由出租人负责解决,如造成承租人损失的,由出租人负责赔偿。并可进一步约定,其保证若有不真实之处,承租人有终止协议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租赁期满后优先续租及其适用条件

关于优先承租权,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优先续租的适用条件,则租赁期满后临时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无法继续承租,这对承租人来说可能造成损失。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并具体约定适用条件(如同等租金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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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固定详细回答几位粉丝的问题。请大家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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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类似重复问题的粉丝,可以先找群文件里,看看有没有可以参考的答案;

请注意,有些案子,不同法官的判决结果可能不同,望周知。

再次感谢住建部常年法顾青葵律所的支持~太热心啦,又给【京房字】粉丝添福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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