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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房产税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缴纳房产税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1、企业计提房产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企业缴纳房产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发生时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房产税计税方法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其计算公式为: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拓展资料:
支付房产税分录企业计算出应纳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1、如按期缴纳需分月摊销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
2、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3、每月摊销应分摊的房产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待摊费支付房产税分录例:某工业企业应税房产怦估价值3000000元。
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税分季缴纳,每季度开始月份缴清该季税款,房产税税率为2%。
则:每季应纳房产税额=30000002%4=15000(元)支付房产税分录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如下分录:支付房产税分录借:管理费用15000支付房产税分录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15000支付房产税分录实际缴纳税款时,作如下分录:
支付房产税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15000
支付房产税分录
贷:银行存款1500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是: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第一条 房产税的会计分录分为房产税的确认与房产税的缴纳。使用的会计科目是“税金及附加”。
第二条 房产税的确认:根据房产税的计算结果,确认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做以下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第三条 房产税的缴纳:实际缴纳房产税,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房产税贷:银行存款
第四条 需要注意的是,财务人员在记账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房产税正确匹配到各月,也就是说,在编制会计分录时,“税金及附加-房产税“的金额要与当月期间进行正确的匹配,这样的账务记录才是最准确的。
第五条 如果确认房产税时,确认的金额是多个月份的金额,那么最好使用“待摊费用”科目对房产税进行分月摊销。比如,确认的房产税归属于3个月,那么在确认房产税时,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待摊费用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第六条 每个月确认归属于本月房产税的金额,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待摊费用,通过上述会计分录,将房产税在3个月内摊销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契税房产税会计分录
1、企业发生契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贷:银行存款。
2、企业计提房产税时,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贷:银行存款。
企业契税,应当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或“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进行契税缴纳核算;企业房产税,应当通过“税金及附加——房产税”科目进行计提核算,然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缴纳核算。
拓展资料: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可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可征。
2021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计提房产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房产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根据房产价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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